据《长沙政法》频道报道:上海女生小夏(化名)与网恋男友小何(化名)相识不到一个月,期间因琐事吵架,惹男友生气,被要求向男方支付13140元“恋爱罚金”,安抚对方的情绪。
小何称这笔钱是罚款,罚息按每日5.2%计算。如以后自己犯错,罚款会退回给小夏;如自己不犯错,罚息达到520元也会无条件返给小夏,小何表示这是他向小夏告白的一种方式。按照这样的计算方式,23天后小夏可收到13140元和520元的总和,即13660元。
小夏有些犹豫。她问对方:“如果我没转呢?”
小何说:“没转我就生气,生气就不服,我就要和你吵,转钱就不吵了,钱能使我开心。”
小夏无奈向小何转账13140元。
23天尚未到,仅15天后,小何又以要支付员工工资的理由找小夏借5万元,这一次小夏将钱借给了小何,并要求对方出具借条。1个月后,到达了约定还款日期,小何却失联了。
小夏幡然醒悟,以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为由,将小何告上了法院。最终,法院判决,小何应于判决生效十日之内,返还小夏63140元,并支付相应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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