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3日,安徽宿州的张女士反映,今年1月7日,他们20多个朋友组成了一个临团通过旅行社在春秋航空预定了2月27日,前往泰国清迈的机票,后因看到相关报道,担心人身安全,次日决定取消形成,要求退票,但遭到拒绝。
张女士之前联系的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,就此事他们与春秋航空公司联系,但对方回复在付款前已经告知,付款后不予退票。关于泰国安全的问题,目前并没有相关正式文件予以确认。
春秋航空客服人员表示,团体票退票联系最初消费者联系的购票途径,目前也没有关于前往泰国机票的特殊退票政策。
机票价格每人2300元,张女士方面于1月7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,将5万元的机票费用转给了旅行社工作人员王先生,对方又将款项转给了上海春秋旅行社南宁分公司。对方表示款项已经打给了上海春秋旅行社南宁分公司,对方公司表示航司明确答复,无法满足全额退款要求,只能每人退款200多元。
张女士认为,春秋航空的这一做法并不合理。“我们的身份证信息都没有提供给对方,而且只隔了一天就提出了取消行程,并没有对对方二次销售产生太多影响。”张女士称,他们也不是无故取消,是鉴于当前形势无奈作出的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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